医疗器械行业顽疾不止?官方出手,广州某械企补税1389万元
  • 发布时间:2022-2-10
  • 来源: 新商税
  • 作者: 新商税

近年来,为聚焦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公众用械需求,我国正不断推动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医疗器械行业即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有数据显示,2014-2020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已实现5000亿元的增长。从增速上看,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年增速平均维持在20%左右,超全球市场5%左右的增速。


但是,在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医疗器械行业的一些顽疾仍然存在,例如“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在过去几年里,企业虚开发票案件在医疗器械企业、个人涉税刑事案件中占比高达90%以上。






作为偷税漏税高发的领域之一,医疗行业无疑是国家税务总局严抓狠打的重点目标。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便发布了一则关于广州逸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二稽处〔2022〕26号)。


我们先来看下这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详细资料: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等。杨小院持股100%,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21年5月28日被吊销。


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取得广西圣正百贸易有限公司、广西伟禄弘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宏鹏康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耀嘉泰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322份,金额合计31,928,395.82元,税额合计5,427,827.18元,价税合计37,356,223.00元,货物名称为钢材、外周支架和输送器等。


该业务发票金额共31,928,395.82元已在2015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作税前扣除(其中2015年7,240,744.89元,2016年24,687,650.93元),至今未作纳税调整。


经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广州逸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1〕865号),该公司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也无法完整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广州逸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补缴税费(不含滞纳金)共13,898,430.56元,并且对该公司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企业所得税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医疗行业偷税逃税频频发生,性质越来越恶劣,除上述所举案例外,在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的多起涉税违法案件中,也有多家医疗器械企业因虚开发票、偷税漏税被通报。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0月到12月,涉嫌虚开发票的医药器械企业,总金额达到 1.89亿,总税额达到 2078万。其中4家企业虚开发票金额超千万。


针对这些稽查案例分析发现,医药企业查账涉及的问题主要涉及这几类: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重点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销售费用真实性、成本真实性、收入真实性、其他四个方面。


此前,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要加大不正之风案件联合惩戒力度,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及问题要严查快结。


可见,国家对于医疗领域的整治更加严格,且更多地聚焦到医疗器械企业上。



因此,在迎来行业利好的同时,企业也要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做好自查自纠,杜绝虚假服务、劳务现象的出现,在严格的审查环境下合规经营,具体做法如下:


提高税务信息化程度,建立完善发票风险管理数据库


医疗器械企业宜根据自身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企业税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如建立全税种的企业发票管理数据库、建立上下游企业涉税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企业发票核查管理制度等。


规范发票以及各类凭证的审核与管理


在真实性原则指导下,医械企业对于费用的发生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这样才能有效降低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的法律风险。


例如在采购、财务相关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流程真实性证明,包括立项材料、协议、邮件、沟通记录、会议纪要、进度报告、验收记录等,企业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相关凭证的收集和管理。